钢研高纳(300034) -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GAONAGAONA(SZ:300034)2025-12-22 11:22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委任一名证券事 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 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 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 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 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 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提名人和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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