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继电气(00040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XJECXJEC(SZ:000400)2025-12-22 11:46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22 日经公司九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 职原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 效。公司将在收到辞职报告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并说明原 因及影响。 第五条 除董事任职资格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 应当按照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