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源新材(300980)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促进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 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 事会负责。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 满;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