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弘电子(605058)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外汇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外汇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保 1 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6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常州 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弘电子"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就澳弘电子使用自有资金、外汇及信用证等 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 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州澳弘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