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能(601615)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MYSEMYSE(SH:601615)2025-12-23 09:46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提及的"信息"系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 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披露的信息应当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第五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 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