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富时(02556) - 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股份代號:2556) 提名委員會的職權範圍 邁富時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提名委員會(「委員會」)的職權範圍(「職權範圍」) 載列如下。 3. 會議 1 Marketingforce Management Ltd 邁 富 時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於 開 曼 群 島 註 冊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 ) 3 4.1 委員會可全面接觸管理層,亦可邀請管理層成員或其他人士出席其會議。 4.2 本公司應向委員會提供充足的資源供其履行職責,包括但不限於在必要 時取得內部或外聘法律、會計或其他顧問提供的獨立專業意見及協助, 費用由本公司承擔。 1. 目的 1.1 委員會的目的旨在確認、考慮並向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 推薦擔任董事的適當人選,監督評估董事會表現的流程,以及制定及向 董事會建議符合任何適用法律、法規與上市標準的提名指引。 2. 組成 2.1 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不時委任,其中大多數成員須為符合香港聯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經不時修訂)不時規定之獨立性 要求的獨立非執行董事。 2.2 董事會須委任一名委員會成員擔任主席(「主席」),該名成員必須為董事 會主席或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