矩阵股份(301365) - 矩阵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天达共和(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本所")作为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矩阵股份"或"公司")的法律 顾问,受矩阵股份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 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 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 法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 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基于公司向本所作出的以下确 认:(1)公司提交给本所律师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资料上的签字和 /或印章均是真实的,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者原件一致;(2)公司已 向本所律师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和文件,且无任何隐瞒、 疏漏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