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百股份(002187) - 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盈 隆 律 師 事 務 所 WINLONG LAW FIRM 地址:广州天河区珠江西路 17 号广晟国际大厦 39 层 电话:(020)83379916 传真:(020)83379936 邮政编码:5106230 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 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的内 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系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