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乐股份(301036) -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法律意见 三一广发律师事务所 电话: 021-58358013|传真: 021-58358012 网址:http://www.gffirm.com|电子信箱:gf@gffirm.com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泉北路 429 号泰康保险大厦 26 楼|邮政编码: 200120 4-1-1 | 目录 | | --- | | 第一部分 引 言 . | | 一、本法律意见书中有关简称的含义 . | | 二、律师声明事项 . | | 第二部分 正 文 . | | 一、关于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 | 二、关于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 | | 三、关于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 | | 四、关于发行人的设立 …………………………………………………………………………………………………………………………… 12 | | 五、关于发行人的独立性 | | 六、关于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 七、关于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 | 八、关于发行人的业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