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能源(001286) -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薪酬与考核工作制度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陕西能源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陕西能源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 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细则中涉及的公司有关 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 1 - 理人员的董事,其中包括 2 名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 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