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环保(600008) -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维护公司和股东 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 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总部各部门、事业部、区域公司及子企业。 第三条 公司具有法人主体资格的事业部及子企业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 易,视同本公司行为,应依据本办法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与关联方就关联交易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 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可执行。 第五条 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方以垄断采购或者销售渠道等方 式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关联交易应当具有商业实质,价格应当公允, 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