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 开 发(000514) -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
UKFUKF(SZ:000514)2025-12-25 11:02

第三章 契约管理 第四条 契约化管理以劳动合同为基础,以岗位聘任协 议、经营业绩责任书为载体,与公司经理层成员建立契约关 系,经理层成员履职应及时签订岗位聘任协议、年度经营业 绩责任书、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渝开发公司经理层成员,包 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法律 顾问等。公司领导转专务后参照执行。 第二章 任期管理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 第三条 公司经理层成员每届任期为 3 年,原则上与本 单位每届董事会任期起止时间保持一致。任期结束后,由公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经理层成员考核激励约 束机制,有效激发企业活力,提高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整体 运作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重庆市国资委《关于市属国有 企业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指导意见》 (渝国资党发〔2020〕9 号)、《关于加大力度推行经理层 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有企业改革 专项小组发〔2021〕5 号)、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关 于印发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契约文本操作要点 的通知》(国企改办发〔20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