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股份(600853) - 龙建股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龙建路桥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对《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修 订,形成本制度。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或者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标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 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规定的信息发布渠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 布,并在证券监管部门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及 证券监管机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