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研(688128) - 中国电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 (二)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 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器科学 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 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