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股份(601126) - 四方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 的作用,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 方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