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方科技(603005) - 晶方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条 为指导公司董事会秘书之日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 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 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 关资料和信息。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的人员;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期限尚未届满; 第三条 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