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乐德(301297)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21、22、23 层 电话:0755-82816698 传真:0755-82816898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资格等发表法律意见,并不意味着本所及律师对本次股 东会议案所述事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评价、意见和保证。 基于上述声明,本所及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与道德规范,遵循 诚实、守信、独立、勤勉、尽责的原则,就本次股东会所涉相关事宜发表如下法 律意见: 1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程序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