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尚国潮(600738) -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 露期间的对外信息使用人管理,规范对外信息报送管理事务,确保公 平信息披露,杜绝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全资或 控股子公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 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所明确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产品交易价格有较大影响的重要 信息。 1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二)涉及公司经营管理、运作和决策,但尚不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