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尚国潮(600738) -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 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 律法规以及《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是公司董事会,董事长为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第一责任人。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及 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 实、准确和完整。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 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