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键股份(30138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的全体非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成员两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