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泰(001338) -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0 年 9 月 16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2022 年 2 月 11 日第一次 修订,2023 年 12 月 8 日第二次修订,2025 年 10 月 24 日第三次 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 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顺泰")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永顺泰董事会的下设专门机构,主 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 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均应当为不在永顺泰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2名,且至少包括1名会 计专业人士担任的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 注册会计资格的人士。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 1 —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