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控股份(002073) - 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 指派徐述律师、王瑗律师对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称"本次股东 会")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有关文件,并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下午 14:00 在青岛市郑州路 43 号软控研发中心第十七会议室召开的本次股 东会的现场会议。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有关文件和资料,并得 到公司如下保证:公司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必须的材料, 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说明等材料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 无任何隐瞒、疏漏,有关副本、复印件等资料与正本、原件一致。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查验了以下资料和事项,并现场见证了本次股 东会的召开过程: 1、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2、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召开、拟议事项相关的全部会议资料; 3、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及巨潮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