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联软件(30099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或其他证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 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 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四条 公司应当至迟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 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至少 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