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国华(00000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GH-TechGH-Tech(SZ:000004)2025-12-29 10:46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司法强制 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联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买卖 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本 制度的规定,不得从事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违规行为。 第二章 股份的转让管理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联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 的申报、披露与监督,维护证券市场秩序,防范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 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 事、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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