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000625) -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专项意见
1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论证分析报告的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发表 专项意见如下: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专项意见》之签字页) 公司编制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论证分析报告》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相关行业发展趋势、财务状况、资金需 求等情况,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股票的背景、目的和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 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以及 本次发行方案的可行性、公平性、合理性,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 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等事项,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