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开股份(600376) - 首开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办法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办法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修订 — 1 — 首开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办法(202512)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 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岗位,是公司董事会审查、评价 董事会秘书工作的主要依据。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公司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董事会指 派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 露、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管理等其各自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二章 选 任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