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开股份(600376) - 首开股份年报工作管理办法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工作管理办法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修订 — 1 — 首 开 股 份 年 报 工 作 管 理 办 法 ( 202512)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年度报告的 编制和披露流程,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根据《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首都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年度报告的编制及披露 第二条 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第三条 年度报告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三)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报告期末股票、债券总额、股东总数, 公司前 10 大股东持股情况; 第四条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年度报告还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五条 公司应当充分披露可能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活动和未来发展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 — 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