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金资本(000532) - 重大信息对外报送管理制度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对外报送管理制度 重大信息对外报送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 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对外信息报送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包括但 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二章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控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 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公司重 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 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 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公司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外报送信息前,应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