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金资本(00053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确保有足 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