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金资本(00053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七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提出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产生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 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