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金资本(00053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 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总裁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委员由独立董事 担任。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