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金资本(00053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证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 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责任领导、董事会秘书、 董事长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参股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内容及其持续变更进程: (一)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 (二)重大交易事项,包括: 1、购买或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3、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4、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5、租入或租出资产; 6、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