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600085)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北京 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建经营双考核,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动态调整,与主要经济指标挂钩的原则。 (三)坚持科学分配,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坚持考核先行,激励与约束相统一的原则。 1 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 独立董事按照《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 定享受任职津贴,津贴的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确定。独立董 事行使职权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有关董事的薪酬事项;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有 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与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