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精机械(60367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和子公司的信息收集和管理,确保公司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和《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重大信息,是指包括公司的经营业绩、债权债务、对外投 资、兼并收购、业务分拆、战略规划、生产计划、财务预算等在内的,所有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按照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公开披露义务的信息。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信息时, 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部门,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