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股份(601799) - 星宇股份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H股上市后适用)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 交易活动,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连)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 上市规则》)以及《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连)交易应当具备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 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连)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 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连)交易审议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各参股子公 司参照执行。 第五条 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