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股份(601799) - 星宇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H股上市后适用)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 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内幕消息披露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按照公司股票上市 地证券监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 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 书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