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股份(601799) - 星宇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H股上市后适用)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以确保董 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及《常州星宇车 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 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应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其成员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技能 和素质。鼓励董事会成员的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教育背景 和专业经验的多元化。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下设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非独立董事 5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