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股份(601799) - 星宇股份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H股上市后适用)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管理水平,增强公司核 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 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 港上市规则》)、《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与 ESG 委员 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 ESG 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 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