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丰股份(300695)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52,172股,发 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4.09元,共计募集资金229,999,983.4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 币4,872,641.4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5,127,342.00元。上述 资金于2022年1月6日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出具天健验[2022]10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兆丰 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丰股份"或"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兆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