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可蓝多(600882)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董事会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公司发布的公告载明了会议的时间、现场会议地点、会议审议的议题,说明了股 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登记事项。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定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下午 14:30 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 1398 号金台大厦 4 楼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会议,并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上 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是否 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