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升科技(300073) -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第二章 任期管理 第三条 董事会负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与解聘,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一般为三年,与每届董事会任期起止时间保持一致, 每届任期期间,有新聘任人员按聘任之日起到该届任期届满为止。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聘任关系自然解除,公司 董事会根据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考核结果,在"双向选择"的基础上, 决定是否续聘。决定续聘的,重新履行聘任程序并签订《聘任协议书》, 未能续聘的,自然解聘。 1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 第五条 公司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分工,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的 个人《岗位说明书》,明确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及任职资格,明 确权责界限。任职期内如分工调整,应重新制定《岗位说明书》并报 批后实施。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激发企业活力的决策部署,进一步 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激发企业活力,提高 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