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升科技(30007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第一条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称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 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 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 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董事会秘书应当是具有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 经验的自然人;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