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升科技(300073) - 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 | |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 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 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是指场内场外交易、或者非交易的, 实质为期货、期权、远期、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 基础资产既可包括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 也可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 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抵押进行杠杆交易,也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