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技(000881)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CGNNTCGNNT(SZ:000881)2025-12-30 10:33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 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每届任期三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委员因辞任或其 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辞去战略委员会职务, 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六条 公司规划经营部门和投资业务部门为协助战略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的 对应办事机构,规划经营部门向委员会汇报战略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