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技(000881)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CGNNTCGNNT(SZ:000881)2025-12-30 10:33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下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 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外部董事应当占多数,独立董 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由独立 董事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人员组成及调整由董事长与有关外部董事协 商后提出建议,经董事会批准通过后生效。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每届任期三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委员因辞任或其 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其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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