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南置(00230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提高公司决策的科 学性和民主性,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则;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战略 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当在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 考核委员会成员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条件 第五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