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百货(600712) -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完善公司治理,广泛吸 纳人才,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条件、 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或进行审查。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指在《公司章 程》中明确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 并由五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 1 —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及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 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