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百货(600712) -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 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 — 1 — 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 免披露。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公 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 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 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 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 露暂缓、豁免事项,在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切实履行保守国 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 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 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 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