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百货(600712) -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四条 公司设副总经理 3-5 名,由总经理提名,并由董事会批 准后任免。 第五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 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 1 —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的领导能力,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 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经营规范、高效、平稳运作,保证 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开展,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本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应 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高 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 公司董事会将采取措施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章 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 解聘,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主持公司的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