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展健康(000813) -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德展大健康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普通股(含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 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股东会在董事选举时的以下情形: 第七条 被提名人应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个人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 性别、年龄、国籍、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情况、与提名人的关系,是否存在 不适宜担任董事的情形等。 1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收到被提名人的资料后,应按《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审核被提名人的任职 资格,经审核符合任职资格的被提名人成为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可以多于《公 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人数,董事候选人多于 ...